本報訊 據新華網報道,10月25日下午,雲南省昭通市大關縣官員郭玉馳強姦4歲幼女一案雙方達成民事和解,郭玉馳一次性賠償受害人15萬元,受害人法定代理人已向法商務中心院申請撤回附帶民事訴訟狀。據瞭解,大關縣法院將擇期開庭審理案件的刑事部分。
  8月24日,雲南省昭通市大關縣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主任郭玉馳將4歲幼女擄至家中實施強姦。9月24日新成屋,郭玉馳被大關縣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。昭通市檢察院就刑事判決部分以原判量刑明顯不當為由,向昭通中院提出抗訴,昭通中院於10月17日發回大關縣法院指令另行組成合議庭重審。  (原標題:雲南大關官員強姦幼女案民事部分和解 受害者獲賠15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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